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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大学云南研究院关于征集教育部云南高等研究院2027年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年09月17日 11:20 作者: 点击数:

各相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,积极推进教育、科技、人才一体发展,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,持续深化产教融合、科教融汇,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,山东大学云南研究院现启动教育部云南高等研究院2027年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征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目标

教育部云南高等研究院(以下简称云南高研院)是教育部统筹布局建设、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、政产学研用多方主体参与的新型合作平台。云南高研院始终坚持服务区域、经略周边“双高峰”的战略定位和提升区域人才自主培养、科技自主创新能力“双自主”的战略目标,以产业发展、市场需求、战略需要为牵引,健全“企业出题、政府立题、高校解题、市场判题”机制,以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为载体,推动全国一流高校、优势学科与重点行业和龙头企业强强联合,推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高度适配,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服务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,助力云南产业转型升级与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二、项目征集要求

(一)主攻方向

主要聚焦有色金属、绿色能源等产业领域和区域国别、非通用语等重点领域。

有色金属产业重点聚焦探矿增储与采选,绿色冶炼及资源高效回收利用,以绿色铝、铜、稀贵金属为主的新材料及下游器件等;绿色能源产业重点聚焦智能电网、新能源电力、硅光伏、精细磷化工、新能源电池、节能降碳、清洁运输及低碳运行等;区域国别、非通用语领域主要围绕服务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,聚焦区域国别研究、非通用语研究、服务产业企业出海等方向。

结合云南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,围绕高原特色农业、生物医药产业领域,支持省外高水平高校联合省内高校、企业共同攻关。

(二)项目类型

1. 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。2026年11月20日前,已签订校企研发合同或协议的项目,项目合同总经费不低于50万元,实际到校经费不低于20万元,项目执行截止时间原则上在2028年12月31日之后,项目合同中的高校主持人须与高校导师一致。

2. 区域国别、非通用语项目。2026年11月20日前,政府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单位(不包括校内机构),与高校、科研院所签订项目合作协议,或出具委托立项书的项目,项目合同经费不低于20万元,实际到校经费不低于5万元;项目执行截止时间原则上在2028年12月31日之后。

(三)征集对象

1. 企业

在云南省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所属产业符合云南高研院主攻方向,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。企业应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工作,具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和科研平台,有一定规模的研发经费投入,能提供研究生科研实践和学习生活的必要条件保障。能深刻理解云南高研院建设定位和项目内涵,具备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基础,有积极主动的参与意愿。

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,可参照企业申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。优先支持优势产业领域的龙头企业、专精特新企业、拥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创新型企业。

2. 高校、科研院所

聚焦有色金属、绿色能源等产业领域和区域国别、非通用语等重点领域,汇聚省外学科优势突出的高水平高校、省内具有相应优势特色学科的高校联合省内企业共同攻关。高校应具备研究生学位授予资格,在聚焦的产业领域和重点领域具有相应的优势学科、高水平科研平台、导师团队,能够有效开展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,能够为企业提供持续稳定的技术支持。

鼓励省外高水平高校联合省内高校、企业联合攻关,协同开展人才培养、科研攻关、成果转化。

(四)导师团队

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由高校、企业及科研院所共同组建导师团队。高校、科研院所导师应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(以高校、科研院所最新招生资格公示名单为准),具有产学研合作的能力和经验,无学术不端记录和师德师风问题,能够主动落实校企“双导师”制。

企业(单位)导师应为企业(单位)技术骨干,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及以上一线工作经验,能够指导研究生开展科研实践活动。

高校、科研院所导师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同一年度申报的项目数不超过2项,填报的博士招生计划总额不超过2名,硕士招生计划总额不超过3名(原则上均是专业型研究生)。

三、支持政策

(一)单列招生计划。以项目真实需求为导向,单独、单列配置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计划到项目负责人,招生指标不占高校、科研院所原有招生计划,不占项目负责人原有指标分配。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滇企业人才。

(二)经费补助支持。按照相关要求,研究生在入企科研实践期间,原则上按硕士研究生3000元/月,博士研究生5000元/月标准发放补助;对云南高研院聘用的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导师,给予导师津贴。

(三)专项倾斜支持。省科技厅发布专项指南支持云南高研院参与企业开展科技项目攻关。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的创新成果能够实现产业化的,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在专项经费、项目安排时优先给予支持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(一)校企对接。各州市统筹组织属地企业与省内外高校开展常态化对接,引导企业梳理真实技术需求,指导有关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登录教育部高等研究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(网址:http://srp.ahjzu.edu.cn/kky)注册账号,于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项目填报。具体由企业发起项目申报流程,高校配合完成并对高校导师的招生资格、拟申报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经费到账情况进行审核。聚焦有色金属、绿色能源两大主导产业,昆明市、曲靖市、楚雄州等资源禀赋突出、产业基础较好、参建意愿强烈的州市,要加强统筹谋划、系统部署,有组织深入产业园区、龙头企业一线挖掘真实技术需求,梳理储备一批优质项目。

(二)州市初审。各州市须于2026年11月30日前,完成属地企业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核,重点核查项目真实性、产业适配性,择优遴选契合主导产业发展的项目。

(三)项目评价。云南高研院组织学术委员会有关领域学术及产业专家,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。重点考察项目的价值性、创新性、可行性以及人才培养的适配度与承载力等,必要时可整合需求相同或相近的项目,形成项目推荐名单按要求报送省教育厅。

(四)项目确定。省教育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对通过项目评价的项目进行审核,形成拟推荐项目清单,按要求报送教育部审定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代颖军18624290206

冯知乐18206707357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山东大学云南研究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6年9月17日